平 阳 县 慈 善 总 会
文件
平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平老工委办〔2014〕06号
关于开展2014年度“助老济困·送温暖”活动的通知
有关镇(乡)老龄委、慈善分会:
根据温慈[2014]21号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美德,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营造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。经县慈善总会与县老龄工办研究决定,在今年“九·九”重阳节期间,对我县部分镇(乡)60周岁以上的部分困难老人开展“助老济困·送温暖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慰问范围和对象条件
慰问范围:我县部分镇(乡)范围内开展慈善助老济困送温暖活动。
慰问对象:必须是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人,条件是:(1)为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过贡献,目前生活困难的退休干部职工、老劳模、老村干部(村支书、村主任、农会主任、民兵连长、妇女主任)、老复退伤残军人和“三老”人员;(2)低保边缘的生活困难老人;(3)享受低保,但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老人;(4)因灾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人;(5)生活困难的失能、半失能及失独老人。
二、慰问名额分配及慰问金发放
此次共计慰问人数约为130名,每位困难老人慰问金为500元,待申报审批后,由相关镇(乡)到县老龄办领取慰问金并发放到困难老人手中。(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)
三、申报办法和上报时间
由村(居)委员会或社区组织提名,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,经镇(乡)人民政府或镇(乡)老龄委审核、盖章并填写汇总表一份后上报核准,请务必于2014年9月26日前送至县老龄办。同时将汇总表以电子档形式发送到pyllwb@163.com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相关镇(乡)可结合当地实际,共同组织实施,扩大救助面,提高救助效果。
2、由于此次活动的时间较紧,望各镇(乡)抓紧部署、严格按照慰问对象条件要求抓好落实,确保此次活动能按时开展。
联系人:林红(县老龄办) 电话:63887830 671768(纪委网)
附件:1、2014年困难老人救助慰问名额分配表
平 阳 县 慈 善 总 会
平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14年9月19日
附件1: |
2014年困难老人救助慰问名额分配表 |
镇(乡) |
名额(人) |
水头镇 |
25 |
腾蛟镇 |
25 |
山门镇 |
25 |
顺溪镇 |
25 |
南雁镇 |
15 |
青街乡 |
15 |
注:山门、顺溪两镇由县老龄委办组织慰问,其余镇(乡)由县慈善总会进行慰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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