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日报讯记者 缪眎眎 通讯员 鹿轩)若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发起爱心募捐,你是直接将善款打入其账户,还是留个心眼先进行核实?昨天,鹿城法院宣判的一起诈骗案引人深思。少年小向(化名)假借爱心捐款的名义,通过朋友圈骗取他人2.62万元(本报3月10日曾报道),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这个在辩护律师口中的“热衷公益事业的少年”,缘何会深陷诈骗的泥淖,一步步站上了法院的被告人席?
原来,去年10月9日至今年2月26日,小向在朋友圈里发布消息,称某学校条件困难,需要爱心人士捐款,从而购买教学设备。他还在消息里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。这条消息被很多人在朋友圈里疯狂转发,爱心人士章某、黄某等人看到之后,添加了小向的微信,并通过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捐赠了善款。岂料,小向拿着这些善款给自己买了iPhone6plus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数码相机等物品。经法院查明,小向共骗取了6名爱心人士的捐款,合计2.62万元。
3月9日,小向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。在案件审理期间,他的家属代为退出了违法所得2.62万元。
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,小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应予处罚。鉴于小向是自首,而且他的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,可从轻处罚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法官提醒,通过朋友圈发起爱心募捐的现象很普遍,如果想要捐款,一定要先核实具体情况,对信息的真假进行甄别,防止上当受骗。